鼎弘LOF (167003):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时间:2024-05-30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合理配置大类资产和精选投资标的,在严 格控制下行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鼎弘LOF (167003):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合理配置大类资产和精选投资标的,在严 格控制下行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

  一倍的现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 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 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以及 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可能对行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事件性因素作为投资的主线,形成以事件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生效;自2020年10月27日起增设C类、D类份额,A类份额由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而来。

  本基金A类、D类份额申购费用由A类、D类份额投资人各自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该类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平安鼎弘混合(LOF)A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估值、收取短期赎回费、实施侧袋机制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

  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8、科创板的投资风险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基金份额变现。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等情形下,有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为主要投资目标,公募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将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股票公允价值,本基金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受限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