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收益凭证“拍了拍”你
发布时间:2024-05-01
 相关联的有价证券。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利率、汇率、指数、金融衍生品、基金及基础商品等。  (1)本金保障型,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低风险,不承担特定标的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多数起购金额为5万元;  (2)非本金保障型,属于浮动收益类产品,高风险,需要承担特定标的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起购金额为100万元。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证券公司信用为产品的本息兑付作担保。对此优势,券商的

  相关联的有价证券。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利率、汇率、指数、金融衍生品、基金及基础商品等。

  (1)本金保障型,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低风险,不承担特定标的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多数起购金额为5万元;

  (2)非本金保障型,属于浮动收益类产品,高风险,需要承担特定标的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起购金额为100万元。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证券公司信用为产品的本息兑付作担保。对此优势,券商的描述中往往有一句话“只要券商不破产,固定收益型的收益凭证都能保本保收益”。

  根据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来看,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属于定期类产品,发行期限主要分为1个月(含)以内、1-3个月、3-6个月、6-12个月以及12个月以上几种类型。

  由于挂钩标的资产的选取范围广泛,收益凭证既可以设计为简单的固定保本型结构,也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个性化要求,针对性设计出多种浮动保本型结构,以满足客户收益增强、风险对冲、资产配置等需求。

  作为机构投资者,信托计划可以投券商收益凭证(注意:2020.8.3即将施行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已将收益凭证认定为非标债权资产)。

  2013年3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4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2014年6月正式启动收益凭证试点工作

  2014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5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年4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的通知》

  属于券商“非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的一类。拆解来看,“指数”意为收益与标的指数挂钩;“增强”意为在指数涨跌幅的基础上,增加部分额外的固定收益。

  一部分是浮动收益。浮动收益与标的指数挂钩,投资者获得所跟踪指数的涨跌幅。

  一部分是固定收益。即增强收益,券商以自身信用为担保,在跟踪指数收益的基础增强一个年化收益率。

  比如A指数增强收益凭证,约定挂钩中证500,B证券公司作为发行人,为其发行的非保本收益凭证承诺提供增强8%/年,期限1年。

  假设投资者没有提前赎回,1年后若有以下3种情形,则对应的指数增强收益如下:

  也属于券商“非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的一类。雪球结构其实是一种“障碍期权”(或者说带触发条件的看跌期权)。

  简单点理解,所谓“障碍期权”,可以看成是给期权设了一上一下两条障碍红线,碰到上线,期权自动生效,叫“敲出”;碰到下线,期权自动失效,也叫“敲入”。

  1.赚了。对应情形:(1)标的价格稳得一逼,从未敲入或者敲出;(2)标的价格牛得一逼,未曾敲入且提前敲出;(3)标的价格绝得一逼,敲入后逆风翻盘敲出。这三种情形下,可以获得票息年化15%的收益,实际收益率按照存续期限进行计算。

  2.平了。标的价格敲入未敲出,到期价格高于期初价格,收益率为0(不考虑其他费用)。

  3.亏了。标的价格敲入未敲出,到期价格低于期初价格,本金亏损,亏损幅度同标的跌幅。(部分产品可能有产品展期条款)

  也就是说,只有在标的股票跌出下线,又涨不回原价这一种场景下,投资者才会产生亏损;在其他所有场景下,至少能保本。

  雪球结构收益凭证的核心投资观点是:不知道这只股票能不能大涨,但起码感觉不会深跌。

  雪球结构收益凭证可以实现在震荡市场中获得票息收益,行情上涨时突破敲出价格,产品即结束,获得实际存续的票息收益,行情下跌时有一定的下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