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核准水清华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发布时间:2024-05-27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水清华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水清华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你行《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水清华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尉合银发〔2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核准水清华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水清华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水清华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你行《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水清华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尉合银发〔2024〕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第9号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二、水清华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以上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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